您好,欢迎访问深圳市上善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0755-2391-0168

  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重要提示

新闻动态

LATEST NEWS

祝贺上善御富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来源: | 作者:pmo0e3e4c | 发布时间: 2142天前 | 1125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4年4月1日,深圳市上善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成为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
        上善御富自2010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上善若水,朴素潜修,执信进取、御富成长”的核心价值观,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资产管理服务。本次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之一,这是监管机构是对上善御富长期以来稳健发展和合规经营的肯定和认可。对此,非常感谢协会的信任!同时也借此机会由衷地感谢多年以来帮助我们成长的上善御富的各位客户、营销渠道和服务机构!
        展望私募基金行业,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即将出台和协会登记备案制度的规范,通过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正式成为“正规军”,私募基金行业也必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上善御富将一如既往地坚守“三条行业底线”,并恪尽职守为公司客户管理做好投资,同时提供更多更好的私募基金产品!